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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农业大学烟草学院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接收细则

2022-08-29  阅读数:10447 

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》,结合烟草学院实际,制定如下实施细则。

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    第二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1级本科生认真填写《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》(教通〔202248号附件1),于202291日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,逾期不再受理。

第三条 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。

(一)修完相应时间内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。

(二)在校表现良好,无违纪违规记录。

(三)身体条件符合国家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相关专业的要求。

第四条 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要求:

(一)烟草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同类学科专业的学生(专业类的划分按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)》执行),择优选择学分积点3.0的学生。

(二)申请转入学生,在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基础上,原则上需通过学院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小组组织的综合考核。考核包括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、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,学生对专业兴趣及特长等方面。

第五条 接收转入学生的相关说明:

(一)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,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。每年接收转入专业人数根据学院当年实际情况确定。

(二)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,对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条件进行审核,结合学院当年接收自主选择专业学生人数计划,组织学生进行考核,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。

(三)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,计算机二级考试,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,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,承担过科技创新项目的学生。

(四)经学校审批同意后,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
第六条 重新选择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、学习年限、学费标准按重新选择的新专业执行。

第七条 重新选择专业后,学生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,经相关学院确认并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承认;其他课程可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程。

第八条 本办法由烟草学院教学办负责解释。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的,可直接向学院、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烟草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2829